重庆市合川区2019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文化事业发展,挖掘、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名,详见《合川区2019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7. 自愿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
8.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月30日至1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合川区江城大道236号513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2756176。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须下载并如实填写《合川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1)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书;(4)获奖证书;(5)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2张。本人因故不能前来的,可以委托他人报名,除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四)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报名现场进行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50元)。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名人数将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专业技术测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考核现场打分,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总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不满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不满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考核最终成绩不满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考核小组须写出书面材料,说明理由,并报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须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报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核的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名额,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获同类奖项等级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服务5年以上(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得少于2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3年内不得报考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2. 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
本简章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 合川区2019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一览表
2. 合川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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