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医工程,持续加强全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开展金昌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第一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金昌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第一批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81人,其中:市人民医院50人,市中医医院10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5人,市妇幼保健院1人;永昌县人民医院7人,永昌县中医院4人;金川区中医院2人,金川区新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人,金川区双湾镇中心卫生院1人。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金昌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引才对象
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取得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人员,按照与引进岗位需求相符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报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专业需与岗位需求专业相符。
(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大学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限制,其中: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应在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资格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应在5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纪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未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造假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各类订单、定向、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专升本毕业生和留学生。
7.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
8.近年来参加全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招录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放弃资格不满5年,或违反相关规定辞职离岗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其他不适宜引进的。
四、报名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00结束。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市直单位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1个县区岗位。应聘人员根据“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金昌党建网,以及金昌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健康金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认真填写《金昌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文件包(备注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单位)发送至报名邮箱jcswjw8211529@163.com。应聘人员也可到市卫健委423室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提供以下报名资料:①《金昌市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全学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附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在校成绩单或者学业成绩证明;⑤就业推荐表(格式不限,按照本校统一制定的学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⑥就业协议书原件、就业报到证;⑦个人征信记录;⑧职业资格证明(相关专业资格证、执业证、高级职称证书);⑨个人简历;⑩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考察程序前提供)。
报名材料上传格式为彩色PDF扫描件。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无法联系报名人员而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市卫健委将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将通过电话、邮件告知其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综合评价合格以上的方可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核
考核分为面试和技能实操考核,均实行百分制。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能力。技能实操主要考核临床思维、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能力。
对引进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考核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通过核减引进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2)的方式开展考核。考核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实操成绩×5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若无优先情况时可进行加试。考核成绩低于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金昌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健康金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对象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再递补情形除外)。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将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奖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按要求审查人事档案(学籍档案)。考察合格的,由考察组与本人签订意向性协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金昌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备案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经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按程序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3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引进人才待遇及优惠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含周转编制)管理范围。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执行金昌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标准。按照相关认定标准,享受金昌市人才优惠相关政策。依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4年取得相应职称资格者可申请特设岗位(按人社部门规定比例),优先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才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监督电话如下:
市委人才办:0935-8237608 0935-8237627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935-8230695
七、咨询电话
金昌市卫生健康委:0935-8211529 18093599962
金昌市人民医院:0935-8218226 13830595655
金昌市妇幼保健院:0935-8399001 18093591095
金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5-8236818 18109458816
金川区卫健局:0935-8235280 18793608512
永昌县卫健局:0935-7522810 15002563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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