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已完成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相关工作,根据《关于东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补充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的公告》相关要求,现将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体能测试结果、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12月18日(星期一)上午8:00
集合地点:东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体检标准
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中陆勤岗位标准执行;
消防文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准备体检费用500元现金(具体费用以体检医院实际收取为准)。
3.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不能吃饭、饮水。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参加体检的女性人员如在经期、孕期或可能已受孕期间,务必事先向导医和体检医生说明情况,严格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不按时集合点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3.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参加体检人员不准与外界联络,必须将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集合点名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4.《体检表》由导医传递、保管,参加体检人员不得擅自携带。在《体检表》上填写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参加体检人员亲属不得跟随至体检医院,否则对参加体检人员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在体检过程中,参加体检人员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违反者取消体检资格。
7.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8.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附件1:东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补充招录消防文员资格复审结果、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明细表
附件2:东乡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补充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资格复审、面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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