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2016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简章》的规定:“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的特岗教师,填写《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予以落实工作岗位,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为对巫山县2016年特设岗位教师进行服务期满考核,特制定此考核简章。
一、严格考核程序。各学校成立专门的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学校考核评价方案的规定,规范考核程序,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的精神,客观公正的评价2016年特设岗位教师三年来的工作。
二、坚持全面考核。各学校应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从德、能、勤、绩等多方面对被考核者进行综合评价。自评分占10%,民主测评分占20%,考核组评分占70%。
三、公示考核结果。各学校要将考核结果在校内醒目的地方公示3天以上,凡是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一定要严肃对待,要充分体现考核的公正性、严肃性。
四、上报考核结果。各学校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教委,县教委再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委。市教委签署意见后再报县、市人力社保局同意行文聘用。
五、实行责任追究。考核评价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务必认真研究,严肃对待。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特岗教师考核量化测评表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
附件:【巫山县2016年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招聘简章.docx】。 已下载13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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