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下半年遂宁市河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排名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排名
请考生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排名(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登录“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查询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本次考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遂宁市河东新区事业单位本次公招考试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的80%。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经测算,可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是53.45分。
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公招下一环节,进入本次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书领取相关事宜
(一)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1楼会议室(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灵云路1号)。
(二)资格审查要求。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审核表》(使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和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2025年高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书面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号、身份证号码及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就读院系及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需由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建议自备零钞,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递补。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如遇并列分数的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遂宁市河东新区事业单位本次公招考试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的80%。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因未在规定时间(2024年12月26日12:00前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规定证件到指定地点签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二)考试总成绩、体检、综合考察、拟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及时查阅。因不主动、不及时查阅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五、本公告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电话:0825-2910252)
附件:2024年下半年遂宁市河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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