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公告》要求,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事项公布如下:
一、笔试成绩
各岗位笔试成绩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对象
各岗位参加笔试且拥有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缺考不属于有效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4:30至10月22日18:00(审核时间为每天08:30-12:00、14:30-18:00)。
(二)资格审核方式
现场审核
(三)资格审核地点
酒泉市人社大厦一楼大厅东侧窗口(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6号)
四、资格审核所须提供的资料
(一)《2024年酒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二批)公告》中下载打印的《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
(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三)大专学历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科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带二维验证码)。
(五)甘肃“鼎立信”(http://cx.gscn.com.cn/)失信人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1份。
(六)符合加分项要求的考生,需提供以下其中一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退役军人;
2.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七)资格审核现场进行身高、视力初测,要求净身高不低于1.68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五、资格审核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程,考生对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同时记录备案。
(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络方式告知考生审核地点和需要提交的资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考生提交的加分项资料经审核后,若符合加分条件,核算后的最终笔试成绩将在面试公告中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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