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知教育 综合 招录信息 2024年甘肃陇南礼县招聘司法协理员29人

2024年甘肃陇南礼县招聘司法协理员29人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4-10-21 09:33:06 阅读量:7700 字数: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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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陇南礼县招聘司法协理员29人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司发〔2024〕113号)和《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加强市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中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的意见》(陇政法发〔2024〕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礼县基层司法所工作队伍现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9名(每个基层司法所各1名),由礼县司法局安排到29个基层司法所工作。
(二)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主要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乡镇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法学类、公安司法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专业。退役军人和司法行政系统中在职的司法行政辅助人员专业不限;
(四)具有礼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之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9日至2006年10月19日期间出生);
(五)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曾因违规、违纪被相关组织处理的;
(五)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优先招聘和加分条件
(一)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人员优先招聘;
(二)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三)对于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分别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3分、2分、1分;
(四)司法行政系统中在职的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按工作年限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每满2年加1分,最高加3分。
以上加分条件中,同一事项受到多次表彰或有多项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分为限,不累计加分,且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实施,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陇南礼县发布”“陇南市礼县司法局”“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后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需先进行用户注册,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以及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网上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00。报考人员应注意报考时限,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无法报名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3)缴纳费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务费一经考生缴纳,不予退费。
(4)笔试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司法协理员岗位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可适当放宽比例限制。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优先招聘”确定名次,其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表》并接受考察。因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礼县司法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就职乡镇司法所,每个拟聘用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乡镇司法所,一经选择,不得更改。聘用人员在经过岗前培训之后由礼县司法局统一安排上岗;
2.聘用人员与礼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陇南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续聘。试用期不合格或本人不愿意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及时解除聘用关系。
七、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司法协理员是司法所工作的辅助人员,根据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行各项职责任务,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不享受司法行政干警待遇;
(二)管理培训。礼县司法局按照《陇南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及培训;
(三)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障参照礼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县人民政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八、其他事项

(一)为了保证招聘考试工作的严肃、公正和透明,在具体组织招聘工作中,由礼县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由礼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监督部门及电话:
礼县纪委监委:0939—4494384
咨询部门及电话:
礼县司法局:0939—448122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577(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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