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4〕22号),现将宝鸡市凤翔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市凤翔区教体局三楼319会议室
联系电话:0917-7211397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总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具体见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最低分数线为101.56。确定办法:笔试总成绩/所有报考宝鸡市凤翔区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陕西省2024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2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2.《陕西省2024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打印)2份(以下简称《准考证》)。
3.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1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体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毕业院校系、层次及专业,并加盖毕业院系公章)。
6.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1份。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应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8.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考生提供)。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报名表》《准考证》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的依据,请妥善保管。
4.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得递补。递补考生由凤翔区特岗办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递补考生通讯不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将发布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凤翔区人民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0917-7211397
宝鸡市凤翔区特岗计划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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