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好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聚焦全市产业发展和各领域人才需求,持续加大人才吸纳集聚力度,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聚力保障高质量追赶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定西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赴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市直单位和七县区岗位计划、岗位条件设置等详见附件1—附件8。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三)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引进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入职备案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职业院校引进师范类专业参照教育系统引进对象执行,引进非师范专业参照其他事业单位引进对象执行。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中级职称人员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员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学历报名,取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的按照最高学历学位报名。引进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必须为全省有效。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八)引进留学人员为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引进其他对象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具体见岗位需求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列为失信人员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开除公职的;在各类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已在定西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服务期内的“各类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市内历年引进(签约)人才已辞职(违约)离岗的;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我市在相关高校组织的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现场签约。赴外引才过程中,对各高校招聘会引进情况进行实时统计,已签约的岗位在其他高校招聘会中不再报名。赴外引才工作结束后,对未签约的岗位,通过定西党建网发布公告,开展补充引才。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会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9)、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岗位的报名时须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主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除外);往届毕业生提供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9)、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及奖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育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由报名审核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合,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核工作采取现场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等。参加本次现场面试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分为教育教学岗、医疗卫生岗、综合性岗位3类,其中,教育教学岗位面试采取现场讲课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医疗卫生岗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综合性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计算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对同一岗位在陕西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原则上不组织面试,待报名结束后在西北师范大学集中组织面试;对个别紧需岗位,由用人单位研判分析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面试。
(四)现场签约。现场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引进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加试成绩计算。经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签约市直单位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公室公章(代)签,签约县区的由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代)签。
(五)考察体检。对意向性签约人员在入职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户籍地公安机关政审等情况进行考察,调阅审查个人档案,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或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对于自主提供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由各县区、市直各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自行确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公示聘用。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对象,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入职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
四、时间地点
3月19日全天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参加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
3月23日全天 兰州大学榆中校区(举办定西市人才引进专场招聘会,仅现场报名)
3月24日全天 武汉大学校本部(参加武汉地区重点高校2024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仅现场报名)
3月25日全天 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参加武汉地区重点高校2024届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仅现场报名)
3月27日全天 西北师范大学(举办定西市人才引进专场招聘会)
(根据引才报名情况,赴外引才行程如有变化,将在定西党建网发布补充公告。)
五、政策待遇
政策待遇根据市、县(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
3.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赴外引才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定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陇西县委组织部:18193201748
陇西县人社局:1519323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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