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辅警招聘40人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现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能适应加班及夜班工作;
6、语言表达流畅,汉语普通话标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7、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身体无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8、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亲属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历史清白;
9、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2005年12月之前,1988年12月之后出生);
10、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11、由于岗位特殊性强,要求应聘者服务期限至少一年起。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且未清除,或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曾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明显生理缺陷、精神疾病史,身体有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公安(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具有公安执法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技能的人员。
注:应聘者有以上情形的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40人;
(二)招聘岗位为勤务岗位,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及西安市鄠邑区智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智诚HR)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所需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④近一周《个人征信报告》;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
⑥《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并电子录入打印)2张(见附件);
⑦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资料仅收取复印件,收取资料概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 报名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智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人民路广场南对面区就业服务中心五楼);
4、咨询电话:029-84881717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笔试
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3、体检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4、考察由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有关部门进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安市鄠邑区智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智诚HR)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 1个月,薪酬待遇按照《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层级晋升制度。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场地无公共停车位,请大家绿色出行;
(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
2、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3、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4、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本人应签字确认而拒绝签字的情形。
(五)应试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将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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