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内部调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教工委发〔2022〕34号)和《长寿区专门学校建设方案》精神,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付何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区内在编在岗教师12名,具体遴选岗位条件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遴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区教育系统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属于遴选范围。
(二)遴选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关爱问题少年;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
4.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长寿区在编在岗教师身份,责任心强,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其他任务;
5.语文岗位要求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6.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部属市属公费师范生6年及以上)。
7.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6:00时,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
4.报名所需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前学历和后学历)及复印件。
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⑸《长寿区2023年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付何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
⑹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
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6.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二)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拟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请进入面试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各项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对象。
3.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40%+综合面试×6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当日下午18:00时前,在面试地点公示栏张贴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前往查询。
(四)考察
⒈考察对象确定
按照遴选岗位数额,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核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结构化面试成绩、讲课成绩、学历层次、职称等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生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原则上不得放弃。
2.考察内容
考察由遴选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师德师风等。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凡查实拟聘人员条件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查实拟聘人员违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考察不合格;凡查实拟聘人员有违背公序良俗情况的,考察不合格。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作出书面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3.考察结果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其岗位聘用,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当前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5〕83号)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交流岗位聘用的问题”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待遇
充分考虑教职工工作时间长、教育矫治难度大等特殊情况,在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水平的基础上,按不低于专门学校教职工当年基本工资(含提高的10%)的35%增核超额绩效。以上待遇若上级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六、其他事项
付何学校寒暑假正常上课,节假日轮流上班,全年轮流值班。
七、纪律与监督
遴选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遴选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生报名资格或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长寿区教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40250762(区教委人事科)
附件:
1.长寿区2023年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付何学校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
2.长寿区一类学校(单位)目录(2023年)
3.长寿区2023年面向区内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付何学校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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