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11月2日早9:30
集合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集合时间:2023年11月2日早9:00
地 址:乌鲁木齐市建国路122号
三、注意事项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底色为蓝底渐变色),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由医院统一收取,付费方式为现金或银行卡支付,不支持微信支付)。
(二)体检当天要求空腹(禁食水),不嚼口香糖,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不吃油腻食品、甜食等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
(三)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四、联系电话:0991-8803051
五、监督电话:
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91-2623076
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监督电话:0991-8803521
自治区检察院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91-880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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