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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 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3-08-09 10:51:42 阅读量:9103 字数: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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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其中:

(一)面向我市为城口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届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

(二)面向我市为城口县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三)面向我市为城口县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医学生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城口县人民政府网_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考栏(http://www.cqck.gov.cn/bm/rlsbj/sydwzk/)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城口县教委5楼会议室(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56号)报名。2.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城口县卫生健康委4楼组织人事科(城口县葛城镇东大街)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订单定向医学生提供《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如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资格查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采取实习考核加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公费师范生艺术特长测评。

县教委将于2023年7月29日组织公费师范生进行艺术特长测评。考生自愿选择参加艺术特长测评,测评通过将作为选择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等学科岗位的前置条件。艺术特长测评方案由县教委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7月30日

面试地点:城口县任河小学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面试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教育事业单位面试为专业技能面试(模拟上课),分值为100分。模拟上课准备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卫生事业单位面试为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三)实习考核。

在城口县教育委员会于大四上学期统一组织的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科教师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的实习考核中被评选为“优秀实习生”的考生计1分,未评选为“优秀实习生”的不计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教育事业单位:

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实习考核成绩。

2.卫生事业单位: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详见附件1。对于教师岗位,首先由通过艺术特长测评考试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艺术特长岗位,然后再由其余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对于卫生岗位,直接由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当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单位的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具体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按照“凡进必查”“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城口县人民政府网_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考栏(http://www.cqck.gov.cn/bm/rlsbj/sydwzk/)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城口县人民政府网_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考栏(http://www.cqck.gov.cn/bm/rlsbj/sydwzk/)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城口县工作6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方能交流、调动。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二)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23-59225936(联系人:王老师);

县教委联系电话:023-59223728(联系人:李老师);

县卫生健康委联系电话:13436277098(联系人:李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城口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城口县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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