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贵阳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和《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以下简称招聘细则)的相关工作程序,此次招聘工作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及排名
1.总成绩计算方式:根据《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和《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规定,总成绩计算方式为:“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清镇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细则》“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中第六条体检规定“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涉及清镇市乡镇所属小学、清镇市流长乡所属小学、清镇市暗流镇所属小学、清镇市乡镇所属中学招聘的岗位,考生需按照本人自愿,服从分配的原则,按照本岗位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时间:2023年8月6日(星期日)
四、体检相关事宜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23年8月6日上午7:10前到清镇市教育局16楼1608会议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百花路11号)集中。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提前做好出行安排,不能迟到,市教育局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2.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通讯、上网等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一张近期免冠彩照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应清淡,晚上22:00后须禁食、禁水。建议体检前2天勿饮酒,以免影响体检。
5.体检当天请勿佩戴胸饰,勿穿连衣裙、裤袜及紧身内衣,以免检查不便。
6.已怀孕的考生及体检期间例假的考生,体检当天签到时须注明,体检时需主动告知体检医生。
7.体检费用37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当日现场交给体检医院(考生需提前自备现金及零钱)。
8.在体检过程中,请听从带队人员及导医安排,以节省体检时间。
9.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空缺的名额,涉及清镇市乡镇所属小学、清镇市流长乡所属小学、清镇市暗流镇所属小学、清镇市乡镇所属中学招聘的岗位,考生需按照本人自愿,服从分配的原则,按照本岗位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10.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1.进入体检人员见本公告后须于2023年8月4日16:00前回复短信至电话号码18886077503(短信回复内容为“我是考生xx,准考证号为:xxx,已阅体检公告,知晓本次体检相关事宜”)
咨询电话:0851-8252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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