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人才流动的良性机制,满足搬迁群众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就近就地入学需求,缓解我县城区学校教师紧缺状况,根据《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规定(试行)》,经研究,拟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人员到龙里县教育局下设事业单位和县城区学校工作。为使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教育系统考调工作的领导,确保考调工作有序开展,成立龙里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负责考调日常工作。
二、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调人数、岗位
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冠山第一学区除外)考调182名,详见《龙里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考调职位表》。
四、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所报考职(岗)位;
(三)初中、局机关下设事业单位原则上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原则上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以《龙里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考调职位表》为准);
(四)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2019年9月1日〈含〉以前参加工作)的在编教师,且每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1)近五年来任县级以上骨干教师;(2)近五年来获县级以上表彰;(3)近五年来获县级优质课二等奖以上(州级优质课三等奖以上);(4)近五年来获县教育局颁发学科教学成绩优秀证书;(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3次以上;(6)参加考调的冠山第二学区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现已撤除龙里县卫华民族初级中学、龙里县湾寨民族初级中学教师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应参加考调。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考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不符合考调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2023年1月1日以后调入我县工作的教师;
5.具有其他规定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五、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发布信息
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上公开发布考调相关信息。
发布信息时间: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4日。
(二)报名
1.报名工作由龙里县教育局组织。
2.报名时间:2023年 8月5日8:30— 8月6日18:00
3.报名地点:龙里县教育局
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须填写《龙里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学校及学区服务中心盖章同意;
(4)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考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在公开考调过程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个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需参加考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3.领取准考证:2023年8月7日到县教育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4.面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8月8日面试,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5.面试成绩公布:2023年8月9日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则递补下一名进入考察,只递补1次。
2.考察内容及方式: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对是否合适和胜任报考职位作出评价。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若无异常情况反映,按县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有关要求
1.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考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本次考调工作产生的相关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据实报销。
此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龙里县教育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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