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知教育 特岗教师 报考指导 特岗教师五大注意事项

特岗教师五大注意事项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3-04-27 14:08:04 阅读量:2139 字数: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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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岗教师经聘用后,与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农村学校任教。

特岗教师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任教学校负责。学校每年度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2.特岗教师报到时,必须将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转至签约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否则不予办理报到上岗手续。特岗教师的户口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迁入签约县。

 

3.特岗教师服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任教学校的管理和考核,并认真履行服务协议。

特岗教师因个人原因不能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双方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特岗教师未能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设岗县(市、区)有权主动解除服务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两年内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对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发放《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当地继续任教的,按照规定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办理编制、核定工资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对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各设岗县(市、区)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并且可享受一次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有关待遇。城市、县区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

 

5.特岗教师任教第一年为实习期,服务期满留任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不做实习期要求。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当地留任后,3年服务期计算为连续工龄。未能完成服务期的,从事农村教学工作的服务年限不能计算为工龄。

综上所述,在特岗服务期内如果考上编制的话,首先要解决档案的问题,确保原工作单位同意转出自己的档案,同意自己辞职特岗教师,才可以顺利的入职编制,如果是未经原单位同意参加的考试,可能要承担违约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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