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贵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等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在我市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招聘教师结合我市中小学校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思想政治、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我市乡镇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任教。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二、招聘计划
2022年,清镇市共计划招聘“国家特岗计划”教师160名,其中小学“国家特岗计划”教师60名,初中“国家特岗计划”教师100名。具体分配指标见《清镇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通过特岗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于上述“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清镇市特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报贵阳市教育局审核)。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到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发布《清镇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细则》。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35.237.12/)”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低于150×200像素点,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B。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报名截止后(7月5日8:00以后),须在系统上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2年7月2日9:00至2022年7月4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被录取聘用的,解除聘任合同。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9:00-下午5:00)。
2.资格审查地点:清镇市第一中学(清镇市英才路1号清镇市第一中学体育馆风雨操场)
3.完成“网上注册报名”成功的考生,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前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岗位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网页截图。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
(4)《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提交《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时,需对照《清镇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1),选择报考学校及学科,需在《贵州省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纸质版右上角空白处注明报考学校及学科。
(5)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考生承诺书(附件2,考生需在审核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相关信息)。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配合工作人员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准备好当天本人“国家通信行程卡”“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且“场所码”正常,方可参加资格审查。
(四)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2年7月14日至7月17日,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学科岗位的考生分别参加本学科类试题笔试。报考信息技术、科学学科的考生考数学类试题。报考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治类试题。考试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清镇市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清镇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8月1日左右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面试要求: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报考学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并及时公布(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另行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六)体检
1.体检时间:2022年8月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下,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以认可。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由清镇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体检具体时间等相关要求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另行公告,考生需密切关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七)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和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拟聘用人员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2年8月15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在2022年9月1日开学前由清镇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五、有关要求
(一)对于“先上岗后考证”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清镇市2022年“国家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疫情防控
本次清镇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严格执行《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规定(附件3)等规定,根据各级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最新疫情形势和各地实际做好防控措施,扎实抓好招聘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0851-82522296
报名系统故障及咨询电话:13638505950 1860851560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招聘细则》解释权属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
4.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特岗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清镇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3.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二版)及部分常见问题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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