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知教育 教师招聘 资格复审 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120名)面试预通知

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120名)面试预通知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2-04-25 16:14:18 阅读量:2627 字数: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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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经研究决定,暂定于2022年4月30日组织开展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

1.时间:2022年4月30日

2.地点:重庆市徐悲鸿中学校(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万兴一路8号)

二、其它事项

1.面试通知领取。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4月27日9:00—14:00到重庆市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一楼考试大厅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万兴一路8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上要求准备的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而影响参加面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防疫要求。

(1)考生须在考前14天起注册“渝康码”(市外考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手机APP完成注册),持续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市外考生“健康码”)上进行申报更新,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面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纸质面试通知、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市外考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其中:

①考前14天内在渝考生,须持面试前重庆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②考前14天内其他省区市来渝返渝考生,抵渝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须在面试前3天内在重庆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且结果为阴性。

请考生根据面试时间合理安排,开展核酸检测,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面试,视同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①面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旗)和感染者报告较多的县(市、区、旗)(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②属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③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④面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⑤进入考点时体温≥37.3℃,或出现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后不能排除风险的考生。

(4)考生赴考点参考时,应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并做好途中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在考点所在地期间应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外出时佩戴好口罩。

(5)考生应按面试通知要求的时间提前到达指定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请自备足够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和面试全程均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凡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考生领取面试通知时签署承诺书(见附件1)。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如因不符合面试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其他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视同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8)重庆市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面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无变化,按本须知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掌握面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2届高校毕业生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重庆市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人同意并严格遵守须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请考生认真阅读后,在方框里撰写相关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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