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现就我区教育系统2021年区外教师引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条件,切实做到“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
(二)岗位管理原则。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享受所聘任岗位的相应待遇。
(三)计划控制原则。实行计划到校,引进区外教师数量严格控制在下达的计划内。
二、引进计划
2021年万州区共计划引进65名教师,具体岗位见《2021年万州区引进区外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引进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身份要求。引进教师须为万州区以外在职在编教师。
2.年龄。引进对象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其中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
3. 学历要求。符合考核引进条件的高中、初中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考核引进条件的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考试引进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考试引进条件的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工作年限要求。引进教师须从事所报考岗位层次学科教学三个学年及以上且现仍从事该层次学科教学。
5. 资格要求。引进教师必须具备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
6. 专业要求。引进教师相应学历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拟引进岗位的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7.师德良好,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未受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通报、处分。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不含试用期)。
8.身体健康。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在试用期的;在受处分期间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引进办法
引进区外教师分考核引进和考试引进两种办法。
(一)考核引进
属于下列对象之一者采取考核引进。
1.市级(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2.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3. 2016年9月1日以来,区县级(教委、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室组织的)现场赛课一等奖或省(直辖市)级现场赛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4.2016年9月1日以来,音、体、美学科教师及幼儿教师中,区县级(教委、进修学院、教研室)技能、基本功、专项竞赛一等奖或省(直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5.2016年9月1日以来,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突出贡献教师)、劳动模范获得者。
考核引进人员的考核形式为面试,与考试引进人员的面试一并进行。
(二)考试引进
考试引进人员采取考试的办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引进区外教师,实行对岗报考。属于考核引进的人员优先报名,拟引进岗位计划数中,若考核引进人员报满后,则不接受考试引进人员报名。具体岗位考核引进人员报名情况于8月10日(星期二)晚上7:00公布在万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张贴在万州区教委公示栏。
1.报名时间
(1)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5:30,符合考核引进条件的人员报名。
(2)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5:30,符合考试引进条件的人员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即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万州区引进区外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和印证文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编以及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90995253@qq.com。
报考时,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 资格审查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将对报考人员的发送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电话告知报考者,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除属于考核引进对象的人员外,纳入考试引进的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达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递减该岗位拟引进人数至规定比例。
(二)笔试(考试引进人员参加)
1.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笔试方式为评课,即观看某一学科的视频课后,对该视频课内容进行书面评价。满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
3. 笔试成绩在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区教委公示栏上公布。
(三)面试(考核引进与考试引进人员均参加)
考核引进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考试引进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考试引进计划1:2的比例确定。
1.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的形式,即按指定课题备课30分钟后上片段课10分钟,分值100分。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
3.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凡面试成绩不达80分者(含考核引进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考核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人选的确定
进入体检人选按拟引进计划等额确定,属于考核引进对象的人员,若考核引进人员岗位报名人数大于引进计划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属于考试引进人员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教龄长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如仍相同,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由区教委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引进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万州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考核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政审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引进人员的确定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作为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引进人员的待遇引进人员须在万州区最低服务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区外教师引进,引进学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则按引进学校的岗位聘任方案进行聘任;引进学校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其岗位聘任按照《重庆市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万州人社发〔2016〕2号)“已聘人数少于岗位人数总和的,若原聘岗位无空缺的,可保留原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最低等级,待单位有空岗即冲抵”执行。纪律要求
引进区外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各有关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区外教师引进中,对弄虚作假的当事人,一经查实,已经办理了调动手续的,将责令学校予以解聘;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立即终止办理手续。
六、疫情防控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及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35822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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