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关于调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部分内容的补充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就2021年5月19日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符合招聘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可以报考,其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涉及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暂未取得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已注册盖章的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23-81886011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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