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丰都县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本文由重庆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网整理,本次招聘人数5人,报名时间为12月25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以下为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丰都县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指标
本次招聘单位为乡镇事业单位综合服务岗,招聘指标共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丰都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丰都县行政区域内现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社区)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其中,在村挂职本土人才指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综合服务岗位的农村本土人才(简称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下同)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城乡社区治理中带头作用发挥好,群众认可度高。
3.截至报名前一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须在丰都县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及以上,其他人员须满5年及以上。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两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村(社区)专职干部(含2016年换届时设置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2013年换届时设置综合服务专干、民生保障专干、综合治理专干、城镇管理专干;2010年换届时设置文书、计生专干、社会救助专干等职务)和村挂职本土人才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时间也可以视为任专职干部时间。若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在村、社区同类或不同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拉通合并计算。
5.截至报名前一天,报名人员应取得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1979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
8.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0.所有时间均为:“对年对月对日”。
(三)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在任职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丰都县人力保社局事管科(丰都县人力社保局办公楼303室)。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并填写《丰都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确认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审核盖章确认。
4.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和委托报名。报名时,不填写具体招聘单位,统一填写为乡镇事业单位,体检合格后按考试考核总成绩自主选择招聘单位。须提供材料(详见附件3)。
5.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1月8日上午9:00—12: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及考试考核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当日或次日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1.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数之比达到3:1的方可开考;若未达到该比例,相应递减招聘指标(按照四舍五入法处理)。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费,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照与招聘名额2:1比例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无法递减的(只有1人实际进入或参加面试),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均需达到60分。凡考生有一科缺考或成绩无效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且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面试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丰都县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时间、地点见“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管理基础知识×30%+面试成绩×40%。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退役军人、低保户和建卡贫困户人员优先,其它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任职时间长短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条件都相同,则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相关事项:体检由丰都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丰都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招聘指标,不再递补。
(四)选择单位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招聘单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未按时前往指定地点选择招聘单位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丰都县人力社保局、丰都县民政局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若因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环节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所在单位及职务、任职年限、总成绩、体检是否合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拟聘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六、其它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丰都县人力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邮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招考服务电话:023—70605625。
附件:1.丰都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丰都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及资格审查应提供资料
原标题:丰都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zwgk_182/fdzdgknr/sydwgkzpxxgk/202012/t20201217_8664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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