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本文由重庆事业单位招聘网整理,本次招聘人数4人,报名时间为12月14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以下为招聘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从2017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20〕16号 )规定,现面向南川区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4名乡镇事业单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招聘对象
2017年选聘到南川区服务,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拟录用为公务员的除外)。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报名全部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09:00—12:00),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新一代身份证、《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协议书》,到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办公室(南川区金山大道31号)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经资格审核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20年12月19日(上午09:00—11:3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宜,将于12月22日下午18:00后在南川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并按要求按时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组织,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6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项目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体检人选等有关事宜,在南川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确定岗位及聘用
(一)岗位。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单位根据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空缺,考生服务期间工作表现以及学历、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等方面的情况,综合研究决定聘用单位。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从办理正式聘用审批手续之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之日起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的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报考人员应完成相应的各个聘用环节、程序。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条件的人选放弃考试考核以后环节的、被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试用期内主动申请放弃等取消聘用资格的,3年内(即2020年至2023年)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等情形的,5年内(即2020年至2025年)不得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71420469
本简章由南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川区2020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原标题:南川区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qnc.gov.cn/zwgk_197/fdzdgknr/gsgg/202012/t20201211_8599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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