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綦江区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本文由重庆事业招聘信息整理,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报名时间为12月9日,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以下为公告详情:
为加公开招聘人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綦江区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招聘的“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招聘对象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綦江区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綦江区从2017年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按照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周三)上午9:30-11:30。
2.报名地点: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810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綦江区从2017年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
(2)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学历和相关证书原件。
4.资格审查及《应试须知》领取: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应试须知》。
(二)考试考核
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1.综合面试。所有报考人员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应试须知》为准。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考生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综合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綦江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街镇及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选派大学生村官服务期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备案手续。经备案聘用的人员,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下达聘用文件,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之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经此次招聘的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简章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87268709。
附件:
1.綦江区从2017年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綦江区从2017年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原标题:綦江区面向“大学生村官”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qqj.gov.cn/zwxx/gggs/202012/t20201203_8522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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