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普洱西盟县城乡社区服务人员招聘78人公告,本文由云南事业单位招聘网整理,本次招聘人数78人,报名时间12月7日-9日,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以下为招聘公告详情:
为贯彻“六保”要求,落实“六稳”工作,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设置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48号)文件精神,结合西盟县行政村(社区)服务岗位的需求,经西盟县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岗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西盟县2020年计划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西盟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招聘简章》(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国民教育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日;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
1.非普洱市户籍生源,于2020年11月1日前迁入普洱市各县(区)的,视为普洱市各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2.非普洱市户籍到普洱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3.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就学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的,视同普洱市户籍可报考生源地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原为普洱市户籍,因其他原因将户籍迁出的,不再视为普洱市户籍,不得报考有普洱市户籍限制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含取得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西盟县2020年公开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考试统一在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12月9日。
(二)报名地点: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如:学历毕业证书或户口簿;
2.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负责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西盟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2寸蓝底彩色正规照)。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加分政策和申请事项
1.加分政策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申请事项
加分人员需提交加分材料(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加分的考生须在2020年12月11日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申请表格,超过期限提交的视为无效。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4日(节假日除外),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笔试:考试时间2020年12月15日9:00—11:00;无指定考试内容。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于2020年12月15日下午前在西盟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6日。
2.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西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成绩包含加分成绩)。
3.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1:2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4.资格复审时由于部分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致使部分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可以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工作应结合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进行操作,注重提高面试工作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增强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2.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8日一天,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
3.面试满分100分,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2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的人员。
5.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方式、面试成绩计算方法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以组织、人社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四)各项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按照笔试成绩高者排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三级、四级消防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残疾人,工作表现突出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人员,参与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工作且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获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和优秀志愿者等先进典型。
(五)体检
招聘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体检由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西盟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掌握考察人选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考察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考察不予通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3.按照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选岗:公示期满后,按考生成绩高低排名进行优先选岗。
5.城乡社区服务岗位人员工资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核定,待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城乡社区同类工作人员,并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等相关社会保险。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市均衡性转移支付纳入保障补助。
6.根据相关规定,城乡社区服务岗位的服务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聘期届满后,如继续设置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续聘。聘期届满解聘的,当地政府和用人单位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用人单位与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双方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到政府人社部门进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按照属地参保的原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7.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一次。
六、招聘纪律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职责时,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我省规定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自动放弃的处理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从该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八、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进场。具体防疫须知见附件3。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9—8342063
十、本公告由中共西盟县委组织部、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西盟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
2.西盟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3.考生防疫须知
西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
原标题:西盟县2020年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yunnan/202012/78_3872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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