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定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贵定县事业单位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贵定县2020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黔南州贵定县2020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简章(第二批次)》(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引进的原则
公开引进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考、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引进工作在贵定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组”)及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二、引进计划及职位
贵定县2020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49人。具体引进职位详见《贵定县2020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第二批次)》(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1年7月毕业生)。
引进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部分考生造成的影响,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本次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日,比如:35周岁以下,即为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4.截止2020年12月“党政机关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未取得当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6.截止2020年10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截止2020年10月服现役人员;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10.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贵州省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进人才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人才引进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贵定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测评
1、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7月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详见《贵定县2020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次)(49人)》、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资格审查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考生资格条件、学历条件、是否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审查结果由报名工作人员签名认可。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及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17:00
报名地点:博锐教育(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新民路35号附属楼大碗厨对面)
测评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18:00(视具体情况向后顺延)
测评地点:博锐教育(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新民路35号附属楼大碗厨对面)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18:00(视具体情况向后顺延)
面试地点:博锐教育(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新民路35号附属楼大碗厨对面)
3.测评
招聘单位对现场确认合格人员当场开展测评。测评主要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初步了解,以面谈方式进行。测评总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测评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引进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测评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现场确认和测评环节中,报考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现场确认前14天内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确认及测评。参加现场确认和测评返往途中请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旅途无关人员接触,并充分准备消毒杀毒个人用品,做好相关防护。
五、面试
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总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测评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组与之签订《贵定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拟聘用协议》,并缴纳保证金伍仟元(工作转正之后退回)。放弃签订《贵定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拟聘用协议》的,空缺职位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
六、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工作组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州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县招聘工作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开始前放弃或未参加体检的,空缺职位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体检开始后,未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审查考生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行为和表现。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我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符合本简章第三条“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招聘工作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中的任何环节,有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十、其他
在引进过程中,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或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招聘工作组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研究确定。
贵定县人才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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