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简阳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稿)》(简委发〔2019〕18号)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和2021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共3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其中:
(一)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后考证”的规定,若被聘用,须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本次公开招聘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国家、省今后有其新规的,从其新规)。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等证书(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受疫情影响毕业的可根据所在高校相关规定适当延长)。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21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4.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年龄: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报名开始时。
学历、专业及资格证: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资格证,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对国家统招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所需专业”是指具体专业名称。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一般为两年。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时)。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简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三、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高校现场报名和招聘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名点和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详细、准确填写《2020年简阳市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和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高校现场报名:(1)第一批次:暂定10月下旬,现场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详见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公告)。(2)第二批次:暂定11月中旬,现场报名地点:兰州大学(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详见兰州大学校园网公告)。
2.招聘单位现场报名:2020年10月28日—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现场报名地点:简阳市教师进修学校。
(三)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应聘人员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须本人持以下资料参加:(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2020年简阳市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和2021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报名表》1份;(3)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4)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后考证”的规定,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其中,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相应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按模板出具,详见附件3);
(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
(3)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档案保管存放部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并亲笔签署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详见附件4);
(4)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领到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学历和所学专业;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以报考者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的毕业证、档案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核比选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组,考核比选工作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比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比选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进入考核比选人员成绩在面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比选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2021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并查验合格后另行组织体检、考核)。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的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面试人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的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面试人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面试人员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拟聘人员如系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向简阳市教育局提供完整的毕业生个人档案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资料,查验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后考证”的规定,须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本次公开招聘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聘用合同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公费师范生服务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聘用人员符合我市引进人才规定的条件,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其它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资格审查、成绩公布、体检、递补等事项,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因报考者不及时、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各环节的考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教育局无关,特此提醒。
监督电话: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27028362
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27215804
咨询电话: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028363
简阳市教育局 028-27215515
附件下载: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阳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12日
文章来源:/cdrsj/c136430/202010/12/content_621963df2a6b46478b738d995a042c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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