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促进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序流动,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推动形成活力充盈的干事创业环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江委组通〔2019〕4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见《黔江区2020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此次选调面向黔江区内乡镇街道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校和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除外)。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区内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在岗2年以上工作经历;
(3)近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2015—2019年);
(4)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经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相关时间计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年限以及取得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时间等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0月8日,按照整月计算。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4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除公告有明确规定的之外,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需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的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岗位表》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调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的同时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提供相关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审查合格同意后方可报名参考;未提交申请的,视为专业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新城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301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
1.《黔江区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1英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最近一次事业单位行政职务或岗位任免审批表、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
5.《岗位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对资格查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分值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水平测试30分、写作能力测试7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开考比例为1:2,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选调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加分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对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每获一次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具有加分情形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一并提交年度考核优秀相关佐证资料。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以岗位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商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调。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低于2:1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黔江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统一指定。
3.体检要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实施。报考人员或者选调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4.递补规定。体检出现缺额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时间和方式。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在黔江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下,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开展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工作实绩考察、专业素养考察、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验学历学位,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3.递补规定。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它
本公告由黔江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3-79223750、79221698
监督电话:023-79223865、79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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