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知教育 事业单位 招录信息 重庆酉阳2020三季度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7人公告

重庆酉阳2020三季度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7人公告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1-06-02 10:41:03 阅读量:1172 字数:4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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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定向招聘27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酉阳自治县2020年三季度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1年10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且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局网(/bmjz_sites/bm/rlsbj/)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具体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办公大楼11楼会议室(酉阳自治县桃花源南路292号)。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

  4.资格查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前往参加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时间初定为2020年10月1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前往参加考核,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试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总成绩在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局网(/bmjz_sites/bm/rlsbj/)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选岗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选岗

  岗位考生依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总成绩一样,则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选岗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政府.人力社保局网(/bmjz_sites/bm/rlsbj/)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酉阳自治县服务5年及以上,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年限的违约金(医学定向生按照公费医学定向生招生协议规定,自愿在我县从事基层医疗事业工作6年以上,未满规定工作年限者,按有关公费医学定向生协议规定处理)。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3-81536008


附件下载:

1.附件1:酉阳自治县2020年三季度定向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酉阳自治县定向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4.附件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doc




原文链接:/bmjz_sites/bm/rlsbj/zwxx_104131/dt_104133/202009/t20200925_7917777.html?from=single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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