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知教育 事业单位 招录信息 贵州省财政学校2020公招工作人员方案(26人)

贵州省财政学校2020公招工作人员方案(26人)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1-06-02 10:41:04 阅读量:1029 字数: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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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学校创建于1951年,主管部门为贵州省财政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已有近70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全国财经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单位。学校现有教职工170余人,在校学生7000余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0人,管理岗位6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财政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2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9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9月23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财政厅网站和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0年9月11日到2020年9月21日止。

  (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3日9:00至2020年9月2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财政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注意:(1)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提交报名申请。(2)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3)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 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9:00至9月27日17:00.

  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0年9月25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2020年9月2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9月26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招录单位于9月27日17:00前完成审核。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9月28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经请示省财政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财政厅和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上公布。

  (3)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财政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20年10月19日9:00—2020年10月2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680805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32252、86831833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由贵州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科目考试范围可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笔试成绩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上公示。


  2.资格复审

  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贵州省财政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数。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贵州省财政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其他报考条件”栏的条件提供(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上公示。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公布。

  (1)面试时间与地点: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公布。

  (2)面试方式:专业技术01至15岗面试包括试讲和现场答辩,专业技术16岗和管理岗面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现场答辩。

  (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未参加面试的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醒: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方能进入面试考场。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参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在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贵州省财政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财政学校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省财政厅网站、贵州省财政学校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财政厅的统一领导下,由贵州省财政学校党委组织,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财政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6808056;监督电话:0851-86807109

  接听电话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六、未定事宜,由省财政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七、本方案由省财政厅、贵州省财政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 贵州省财政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财政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文链接:/ztzl/sydwgkzp_56031/202009/t20200911_63087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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