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知教育 事业单位 报考指导 綦江区2020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等有关事项公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公告

綦江区2020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等有关事项公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公告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1-06-02 11:02:20 阅读量:1444 字数: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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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綦江区2020年上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报名工作已截止,现将截至7月20日17:00完成报名人数、是否紧缺岗位等情况进行公布(详见附件1)。

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5月2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渝肺炎组发〔2020〕1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7月3日发布的《重庆调整国内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做好我区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现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领“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北京、新疆低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自身防疫防护工作,确保身体健康正常参考。

二、请考生通过微信官方公众号“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已上线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本人所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结合微信官方公众号“通信行程卡”小程序查询14天国内外行程,查询是否经过中高风险地区。

三、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北京、新疆低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对来自北京、新疆以外低风险地区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须持健康码绿码。

四、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行程卡、健康码等相关证明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37.3℃)者可进行资格审查。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或健康码的,以及考试当天,报考人员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笔试,并视同主动放弃笔试资格。

六、报考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七、请报考人员提前下载并填写《重庆市綦江区2020年度事业单位招考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于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亲笔签名确认的《承诺书》,通行卡、健康码、相关证明到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局8楼810室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自觉戴上口罩,有序排队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八、考试时间定于8月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后发放的《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亲自签名确认《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招考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特别是各级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发布的各项决定、命令,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务咨询电话:

                                        023-87268709

                        023-87268706

                        023-48625835

附件:

綦江报名统计.xls

綦江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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