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铜仁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0〕2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强化思想认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要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扎实做好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补充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二、明确职责任务
要严格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开展招聘工作,保证招聘完成率达100%。市统筹落实“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制定“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督促、指导各区(县)做好相关工作。各区(县)具体落实中央和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制定本区(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操作方案。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对2020年招聘聘用、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教师入编入岗、工资待遇保障和周转宿舍等问题作出明确承诺。
三、加强统筹协调
各部门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细化举措,明确任务。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精心分配计划,广泛宣传政策,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应聘。
(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动态管理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三)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新聘用特岗教师的经费保障、资金落实及管理等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给予工资性补助,各地要统筹安排好特岗教师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相关规定,认真核准市、区(县)的“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和操作方案,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做好招聘工作。
四、营造舆论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今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稳步推进,尽快启动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秋季学期开学时按时到岗。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区(县)“特岗计划”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各区(县)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特岗计划”操作方案,于2020年6月25日前送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备案
附表2:铜仁市2020年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人员名单.xlsx
附表3:铜仁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加分申请表.doc
附表4:铜仁市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信息统计表(模板).xlsx.xlsx
附表5:铜仁市2020年(中央或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统计表.xls.xls
附件
铜仁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全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69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440名(含4名“硕师计划”毕业生,下同),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250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具体各设岗区(县)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铜仁市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含“硕师计划”人员4人)》(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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