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属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精神,按照各县(市)2020年特岗教师需求申报情况,州教育局、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黔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们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带来挑战。当前“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就业都摆在首位,各县(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招聘工作,组织专门工作力量,按照国家、省的决策部署以及州级方案安排,组织实施好中央和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
二、明确防控措施。各县(市)要严格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在本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创新招聘方式,强化防控举措,做好应急预案,充分考虑到考点考场准备、考点防疫物资储备、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考前健康管理、考试期间管理、异常情况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三、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市)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到我州农村学校任教,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规模,全面提升全州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各县(市)要按照《招聘方案》制定本地“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操作方案,于2020年6月24日前送州教育局政治部备案。
附件:黔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招聘方案
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 日
(联系人:州教育局政治部 李莹 余世忠 联系电话:8232870)
黔南州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 日印发
打印:罗玉校对:王道勇 共印 份
附件:
黔南州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0年全州“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数为905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714名(含3名“硕师计划”毕业生,下同),用于招聘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191名,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各设岗县(市,下同)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黔南州2020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原则
(一)各县(市)“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各县(市)要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本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深度贫困乡(镇)、民族乡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
“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对已取得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30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国贫县,“硕师计划”指标包含在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初中岗位指标中(详见附表2)。
(三)贫困地区设岗县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招聘。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五)为加强我州“双语”教育,各县(市)要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小学岗位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并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面试试题、面试形式由各县(市)自行确定。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中央“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3)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人社部等7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规定,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范围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各县〈市〉确定)。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详细岗位指标见附表1)。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附表1中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地方“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地方“特岗计划”用于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 以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拿出部分计划面向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招聘。
3. 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艺术及相关专业的本、专科毕业生(相关专业是指所学专业与职位需求专业在教育部公布专业目录中属同一学科门类〈本科〉或同一学科大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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