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等规定,按照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8年11月16日发布《渝北区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018年11月29日发布《渝北区2018年第四季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确定的程序,现将两次公招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0年3月26日-4月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地点: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渝北区桂馥大道10号,邮编:401120)
联系方式:023-67806609、023-67825273
三、公示要求
1.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3. 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渝北区2018-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第四批)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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