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继续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我院将于2020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招聘,被录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按照《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西学院培[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告在西昌学院网[]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事业单位 | 西昌市文汇北路96号 | 继续教育管理与对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业务 |
西昌学院位于全国最大彝族聚居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市,是地处国家深度贫困地区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历史悠久。学校肇始于1939年北洋工学院内迁创建的国立西康技艺专科学校。2003年教育部批准西昌农专、西昌师专、凉山大学、凉山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西昌学院。2010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被列为四川省首批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单位,2017年被列入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100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
办学条件良好。现有北、南、西等校区,占地1900亩,建筑面积39.4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9亿元,纸质图书213.18万册,电子图书131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000余人;教职工964人,专任教师734人,其中正高职称104人、副高职称22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53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人,省突出贡献专家及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0人。获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56项。
面向未来,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立足凉山、面向四川、辐射西南,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地区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对象原则上应当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2019年7月31日,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年龄应当不超过35周岁,并完全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的条件要求。
(二)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报名者本人应具有有效学历学位证明。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外招聘,招聘名额为6名。其中,综合科财务管理岗1名、电大管理科一般管理员1名、招生自学考试科一般管理员2名、教务管理科一般管理员2名。
四、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首聘初定待遇以劳动合同方式约定。
编外聘用人员工作满一年且经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按相关规定增长待遇。
继续教育学院为编外聘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构成,计缴基数按在编在岗人员同口径计算,计缴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企业年金计缴基数及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编外聘用人员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在编在岗人员执行。
五、报名、公布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暂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昌学院网站(),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0:00至3月13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进入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页面后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报名。
报名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面试资格审查、考核(复核、审核等)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面试资格审查时所需附件材料,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名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上传资料到邮箱:125140076@qq.com。
3.上传相片。报名者将近期免冠照片上传到以上邮箱。
4.初审名单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名单将在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岗位调整
无人报名岗位或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的,由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取消该招聘岗位或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0年3月15日在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六、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获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于2020年3月13日由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西昌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名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由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面试地点为文汇北路96号,继续教育学院三楼会议室。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主要范围。
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合作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5.面试成绩通知。报名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名者本人签字确认。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昌学院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名者面试总成绩,由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6个名额统一安排,不按岗位划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低,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本人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规定时间提供体检报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体检报告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核
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名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名资格进行核实确认。6个名额统一考核,不按岗位确定录取人员。对报名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报名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报名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由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确定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来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西昌学院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编制外人员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外聘用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在西昌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名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4-3235153(西昌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监督电话: 0834-2580015(西昌学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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