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社会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较去年变化不大,报考本次招聘的考生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才具备基本的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另外,公告中还明确要求了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的人员,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需要注意查看,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招考的条件。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9.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1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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