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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150名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1-06-02 10:41:22 阅读量:1136 字数: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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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两江新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50名。其中,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77名、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56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7名。除基本条件要求外,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两江新区2020年公开招(选)聘教育事业单位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指标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公费师范生,大学就读期间必修课程专业成绩无补考(即≥61分)。

    2.全日制重点高校2020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大学就读期间必修课程专业成绩无补考(即≥61分),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或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二等奖学金(如大学设置了特等奖学金,须具备一等奖学金);

    (2)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3)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全国性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除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外,报考其他学科的要求本科学历为师范类。大学就读期间必修课程专业成绩无补考(即≥61分),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2次及以上校级一等奖学金或获得3次及以上校级二等奖学金(如大学设置了特等奖学金,须具备一等奖学金);

    (2)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3)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全国性师范生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4)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每科成绩均达到80分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善于学习,学业优良,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2.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二级甲等;

    4.英语学科教师报名时需已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毕业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5.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同相近专业(科学学科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和地理专业报考);

    6.公费师范生原则上为重庆市生源,非重庆市生源的公费师范生需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信息详见《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不属于招聘范围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可按照全日制重点高校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报考,其毕业时间须在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期间,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只能选择1个学校1个招聘岗位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说明)。

    服务器关闭申请时间:2019年10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一字不差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名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19年10月21日前提出初审意见。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19年10月22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4.关于报考岗位不得更改的说明。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类别及1个岗位,应慎重选择,资格初审合格者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6.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2019年10月23日前在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公布。

    7.重庆两江新区籍(直管区的8个街道)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均须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若取得所学专业对口岗位的聘用资格,则按报考学校聘用;若未取得报考对口岗位的聘用资格,2020年毕业回两江新区安置工作时,按本次考核的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并结合学校需求选择具体学校。2020年两江新区不再专门组织针对2020年毕业的两江新区籍公费师范生的考核招聘。

    (二)现场资格确认。

    进入考试考核的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事宜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院系盖章的《重庆两江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

    3.自荐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获奖、奖学金证书及依据(获奖审批表或文件等),各科学习成绩及综合排名,取得的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在两江新区官网公布。

    五、考试考核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后进入考试考核。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教学片段展示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公费师范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全国性师范生技能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可直接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教学片段展示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公告为准,详见两江新区官网:

    (一)教学片段展示(分值100分)

    根据应聘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进行教学片段展示,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5分。在达到教学片段展示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分值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统一竞争,不具体到各个学校。考试考核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招聘考评小组报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无法递减的,其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应不低于考试考核小组其他考生最低成绩且不低于80分的,方可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根据招聘类别、报考学科和岗位统筹考虑进行分组。其中,若同一招聘岗位人数过多,视参考人数、招聘名额等具体情况进行分组,并进行分组录取,具体分组方式以现场实施为准。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及以上或不满60分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成绩在90分及以上或不满60分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协议人选的确定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该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涉及同一招聘岗位分组的,根据分组后现场确定的招聘人数)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订协议人选。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等时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加试面试,由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签订协议人员按报考学校确定招聘学校并签订协议,如招聘学校岗位已满,再按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招聘学校并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环节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2-3个工作日内在两江新区官网予以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各校拟签协议人员确定后当天签订就业协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就业协议或有考生放弃,则按报考该学科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涉及招聘岗位分组的,在同一组该岗位考生中进行递补)。各招聘岗位考生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下者,不作为递补对象。

    七、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者由重庆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组织人事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初定于2020年6月30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按通知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重庆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审核(在此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重庆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对签约后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资料审核者及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签订的就业协议,并按所签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审核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由两江新区有关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考察阶段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核有关事宜,在两江新区官网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考试考核成绩、符合招聘条件的奖项(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招聘单位与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在规定时间内未经同意延迟报到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不得向区外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所签协议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重庆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各招聘岗位对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及考务工作电话: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局 (023)63022480、63418316,重庆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 (023)6746361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两江新区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20191010.xls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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