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陇东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期)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期)资格复审与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岗位,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1.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陇东学院敏行楼413室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笔试准考证原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彩照)2张;
(6)《陇东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期)应聘资格复审表》1份(附件2);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
5.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阶段考生提供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诚信承诺书等需上交原件且不予退还。
(2)人事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现场进行审查确认,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相关通知信息,所有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逾期或提供有关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心理测试及面试
(一)心理测试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7:30
2.地点:陇东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三楼
(二)面试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
2.地点:陇东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三楼
(三)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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