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甘肃省自然资源厅11个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划定最低笔试分数控制线并于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无人报考的岗位,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将在笔试前以补充公告的形式予以取消。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gansu.gov.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进行。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的1:3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复印件1份,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划定最低面试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1.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现场回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2.面试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五、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竞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人员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一)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二)考察
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考察小组,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调查核实,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备案和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在2024年9月30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的、未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外留学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3.应聘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
6.本公告由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列表》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8729146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762852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766562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附件: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