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根据《陇西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城区学校科任教师需求,为部分城区学校公开选调一批科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选调范围
根据2024年部分城区学校教师需求,公开选调科任教师172名,其中初中教师81名、小学教师91名。选调范围为除巩昌镇、文峰镇所在地以外的县直学校和除巩昌学区、文峰学区辖区以外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公办教师。具体岗位设置见下表。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
3.身体健康。
4.在师德师风、学生安全及教育教学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初中岗位教师: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龄3年及以上(2021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岗位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龄3年及以上(2021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其他事宜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中心小学及以上学校正职校长任职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2.被选调的教师均纳入“县管校聘”管理,选调后与相关学校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校聘合同,原任教学校聘用合同一并解除。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考试、确定拟选调人员、资格复审和征求意见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8:00,采取网上报名。先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经学校、学区审查同意后,报名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个人现场报名不予受理。
(二)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内容为教育教学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60分,总分100分。考试结束后在“陇西教育资讯”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考试成绩。
(三)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专业知识成绩仍然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如遇自愿放弃等情形,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陇西教育资讯”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和征求意见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对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选调的问题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存在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格审查。各相关学区、学校要严格把关,确保所有申请选调的教师提供的证件、材料、信息等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学校、学区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纪律监督。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察组,全程监督选调工作。选调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在选调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 0932—6622164
县人社局 0932—6622167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2—66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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