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西安浐灞国际港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9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
本次招聘学校均为浐灞国际港公办中小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63个岗位,计划招聘91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西安浐灞国际港2024年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具有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5日至2006年7月4日期间出生);
2.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位为学士及以上;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3.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对工作经验有要求的,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工作经验不含无证培训机构、非学科教育培训机构、私教等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其他有关说明
1.公告所指教师资格证包括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须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符合相应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须在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星期五)9:00至7月9日(星期二)18:00,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5日(星期五)9:00至7月10日(星期三)18: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网址:http://itl.pzhl.net/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及报名系统内标注的提示语,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如下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50kb以上);
(2)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4)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4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5)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电子版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电子版;
(6)报考教师岗位的,须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7)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评审表、荣誉证书、聘任证书、聘任合同、单位出具的纸质盖章证明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须重点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从教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须分别提供;
(8)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人员,须上传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同意报考意见。
注:(1)至(6)项资料根据岗位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符合要求的资料,否则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7)至(8)项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审核结果为准,未提供符合要求资料的,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7月9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更改任何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7月8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报名情况。7月8日18:00之后不再显示。
(3)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填报或填写有误或上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等,导致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人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公布。已报考核减或核销岗位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2.申领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综合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3.笔试
(1)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相关岗位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安排。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公布。
(3)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根据有关公告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综合面试资格复审环节。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四)综合面试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名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对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于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持综合面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综合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综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递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综合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综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综合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4.进入综合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公布。
(五)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综合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公布。
1.综合面试教师岗位为试讲,教辅岗位为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试讲(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试讲(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应聘同一岗位试讲(面试)分在不同考场的人员,试讲(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
4.试讲(面试)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七)体检及考察
综合面试结束以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进行发布。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录。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按照要求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要确保按期到岗,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到岗的,或产生的纠纷等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逾期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或以上证书核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为浐灞国际港公办学校编制备案制教职工,薪酬按照区内公办学校教职工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服务年限要求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七、重要提示
(一)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为招聘动态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安排,以网站公告、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以防错过相关节点招聘工作。由于应聘人员关注不及时或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招聘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或综合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八、咨询及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29-8860096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网上操作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监督举报电话:029-83597655
(举报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面授课程 网络课程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