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知教育 辅警 招录信息 2024年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补充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15人

2024年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补充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15人

作者:莘知教育 发布时间:2024-05-16 14:37:18 阅读量:8619 字数: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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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补充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15人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充实城关辖区交通警务辅助力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计划

交通警务辅助人员15名(男性)。

02、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

(二)甘肃省户籍;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四)身高不低于1.75米;

(五)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六)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七)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八)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九)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招聘中优先录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军人;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包含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03、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甘肃省陇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南关十字民安大厦A塔1206室)。

2.现场报名提供材料如下:

(1)填写《2024年城关区补充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个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原件;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或《士官转业证》等证明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者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测量报考人员身高。

4.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考务费150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三)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比例1: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复审考生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及复印件2份)(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按提示生成,网址:http://www.chsi.com.cn)(原件及彩色复印件2份),高中学历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2份);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或《士官转业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2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4.个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招聘数的2倍,则依次按成绩从高到低分增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本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评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按照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内容: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发〔2024〕60号)进行,共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首录体侧三项合格考生,如未达到招聘人数体检比例,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补录两项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

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七)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1:1.5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进入聘用环节。

(十)聘用

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组织开展不少于1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城关交警大队工作,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后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对于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主动辞职的需赔偿相关培训费用,并将此失信行为上报至甘肃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及公务员管理局。

04、薪酬待遇

按照《兰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兰公发〔2022〕16号)执行。

05、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公告、通知、公示等相关信息,如因未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导致缺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资格和公务员身份,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咨询电话:0931-5166370(段警官)

0931-8469443(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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