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本次共计划选聘优秀教师20名。
三、选聘条件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相应学科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6.至少任教一届初中或高中(不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教育教学工作(初中体育岗位除外)且现仍从事初中或高中(不含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7.获得报考学科岗位同层次同学科的区(县)级现场赛课、教师技能大赛、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或在报考学科岗位同层次的教育教学中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育类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自愿在重庆市忠县第一中学校服务3年及以上(在忠县服务5年及以上),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获得报考学科岗位同层次同学科的地市级现场赛课、教师技能大赛、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
2.获得报考学科岗位同层次同学科的省级现场赛课、教师技能大赛、教师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3.获得报考学科岗位同层次同学科的国家级现场赛课、教师技能大赛、教师基本功大赛奖项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主持人;
4.在报考学科岗位同层次的教育教学中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类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5.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6.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7.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8.符合《忠县教育人才引育办法(试行)》中第一至五类人才条件。第一类: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教育人才。即国家级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等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持及主研人;或相当层次的优秀教育人才。第二类:在省级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教育人才。即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政府奖励的名师、名校长;国家级教学成果、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等二等奖的成果主持及主研人;或相当层次的优秀教育人才。第三类:在省级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教育人才。即省级教育部门认定的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急需紧缺特殊技能人才;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或相当层次的优秀教育人才。第四类:在区县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教育人才。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学科名师、骨干教师、骨干校长;或相当层次的优秀教育人才。第五类: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一流专业”建设高校紧缺学科(物理、数学)毕业生。
四、选聘流程
2.初审报考资格。5月7日12:00及以前县教委将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5月7日16:00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4年5月8日12: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复审和考试。
4.资格复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于2024年5月11日9:00至12:00在忠县教育委员会(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滨江路36号)1013室进行资格复审,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请提交以下材料:①重庆市忠县第一中学校2024年面向县外选聘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任教初三或高三证明材料和区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特别提醒:本次选聘不开展笔试,只开展试讲考核。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符合优先条件人员优先选聘。其中,如符合优先条件人数小于该岗位计划数时,优先条件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本岗位剩余计划数按规则开展。如符合优先条件人数等于该岗位计划数时,优先条件人员直接确定为考察人选,报考该岗位的其余人员不再参加试讲考核。如符合优先条件人数大于该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仅对符合优先条件人员开考,报考该岗位的其余人员不再参加试讲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参加考核的人员按报考学科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拟选聘人选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竞赛获奖层次、荣誉称号级别、科研获奖层次、学历(学位)层次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符合《忠县教育人才引育办法(试行)》中人才条件并与重庆市忠县第一中学校签订聘期6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服务期内另考核享受以下待遇:1.安置补助与岗位补助:第一至四类分别给予78万元、48万元、30万元、15万元,分6年按补助金额的1/6逐年发放;第五类给予安置补助6万元,1至6年分别按每年0.5万元、0.7万元、0.9万元、1.1万元、1.3万元、1.5万元发放。2.安居支持:一是在忠县无自有住房且购买首套住房的第一至四类人才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5万元购房补助,分5年按补助金额的20%逐年发放;二是在忠县无自有住房的引进人才可免租金优先入住人才公寓;三是在忠县无自有住房、需租住民房的,给予一定租房补贴,连续补助3年。3.其他保障:根据现行政策,尽力解决引进人才的职称评聘以及其配偶子女的就业和入学问题。
2.学校为每位教师提供一套教师公寓;
3.所选聘人员配偶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可参加忠县就业人才中心组织的就业创业培训并推荐工作岗位;
4.学校设有“重庆市第一中学校名校长工作室”“教学管理指导工作室”“教学名师领航工作室”等发展平台,并定期组织教师到重庆市第一中学交流学习或其他外出访学培训。
五、其他事项
1.为便于工作联系,请申请人员加入QQ群:819537988。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谢老师,(023)54238330 15826304731。
3.详情可扫描下面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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