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和最低分数线
(一)笔试成绩查询
应聘人员进入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2024年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5月10日。对应聘人员缺考科目成绩标注为“0”,违纪科目成绩标注为“-1”。根据《公告》规定,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韩城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二)最低分数线
为切实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按照招聘有关规定,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参试人数、笔试成绩等综合因素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1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二、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超过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总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也不得进行递补。
(二)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地点:韩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7楼(韩城市桢州大街南段)。
2、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8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所须材料
1、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的资料: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复印件1式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查验,复印件1份留存);2024年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承诺书1份(见附件3)。
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持高校学院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加盖公章)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聘人员暂未取得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须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届时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须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1)招聘岗位要求有教师资格证的,暂未取得的必须提供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医疗卫生类岗位要求有资格证的,暂未取得的必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已经取得上述资格证书的,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应聘人员系服务期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主管部门、组织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原件留存);系服务期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提交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原件留存);系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交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用人单位、人事关系主管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原件留存)。
(3)招聘岗位要求有户籍限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籍(户口本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审验,复印件留存)。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2月25日(含)之前已在公安机关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4)应聘人员以“二学位”报考的,需提交第二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信网查询的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应聘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招聘岗位限渭南市户籍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身份证明;
(7)招聘岗位限服役5年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应聘人员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身份证明或入伍通知书(入伍批准书)、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招聘岗位限渭南市户籍的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应聘人员属于零就业家庭的,需提供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身份证明;应聘人员属于脱贫家庭的,本人仍系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户人口登记人员,需提供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身份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低保家庭,且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提供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身份证明。
(四)资格复审工作流程
应聘人员整理资审材料原件并从左上角装订复印件(复印件1套单独装订),顺序为: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所须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有关材料,资审人员逐一核验合格后,在笔试准考证照片处加盖资审单位印章。资审单位留存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一套,应聘人员留存加盖资审单位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
(五)资格复审递补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本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不低于笔试最低控制线100分)排名依次顺位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面试公告发布时一并公布。
三、 其他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亲自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二)按照资格复审工作要求,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审核所须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格复审所须材料的,按放弃面试资格对待。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保证资审当日在查询有效期内)。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伪造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请及时关注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因应聘人员未留意网站公告造成错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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