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人社部门认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11名。
一、岗位设置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1.岷县市政园林中心保绿、保洁岗11名。
2.岷县环境卫生管护中心保洁岗100名。
(二)工作内容及联系方式
1.岷县市政园林中心:人民公园、文化广场清扫保洁管护,城区绿化植物养护管护。咨询电话:0932-7728654。
2.岷县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岷阳镇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咨询电话:0932-7720224。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工伤保险。
1.岗位补贴: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2.社保补贴: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岷县辖区内已认定且享受了个性化就业援助,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大龄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民法典》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③.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指经国家批准的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
⑤.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指最近一次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以失业登记日期为准)。
⑥.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失去土地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全部土地。
⑦.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招聘对象及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单位安排,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201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4月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
①.岷县市政园林中心(岷州西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216室)。
②.岷县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当归城正大门斜对面)。
(二)综合评定
根据个人申请和结合岗位要求,对申请和推荐人员进行安置对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人员公示
对经过综合评定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岷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岗位管理
1.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岷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
2.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七、所需资料
个人申请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结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附件:1.岷县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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