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嘉峪关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深入开展“才聚雄关·筑梦未来”系列引才活动,为全市各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具体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引进计划、岗位条件限制,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需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各岗位的(不含“市委党校教师岗”和“市属中学教师岗”),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院校须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本硕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就读院校须为2024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500院校,且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为应届生的,须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三)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93年4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88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83年4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嘉峪关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项目人员)、市属企业合同期内在聘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查询。《嘉峪关市2024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事业单位)》于3月29日在“雄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嘉峪关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查阅《嘉峪关市2024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卫生系统人才引进按照《嘉峪关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春招和引才公告》具体执行。
(二)网上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7日18:00。在此期间,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脑端登陆http://baoming.amesoft.cn/s/jygrc2024网站,进入“嘉峪关市2024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进入报名系统需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手机号码,注册完成后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后,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完成信息填报后,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册和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特别提醒的是本次网上报名,有系统自动审核功能,请务必真实、准确填报出生年月、毕业时间、资格证书等信息,所学专业要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具体参照岗位需求表中列出的专业名称和代码)
上传资料要求:请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照片等按岗位要求单张、逐个、正位上传至报名系统。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
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就业推荐证明、学信网学籍证明、成绩单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
(2)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
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由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3)硕士研究生须另外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在国(境)
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上传经“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本人
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尺寸标准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白色。可登录报名系统,在上传附件栏下载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拟上传的照片进行标准化处理,未经标准化处理的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网络报名同步开始,具体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出现提供报名所需资料不全、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合适岗位。
(四)面试考核。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定开考比例,对拟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或无竞争性的岗位,正常开展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对拟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综合能力测试环节,根据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员综合测试成绩与面试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分析能力、仪表仪态、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教师岗位同时要考核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面试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市委党校岗位另增设试讲环节;中学教师岗位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
(五)资格复审。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以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考官评分总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考官评分的总和)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总和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学历学位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或其他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等材料进行复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6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无法提供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六)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七)公示聘用。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相关网络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引进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1.薪酬待遇。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
2.职称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评定副高级职称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研究生评定中级职称的,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职称后直接聘用。
3.生活补助。引进的正高级专家、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人员、“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公费师范生,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总额为3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生活补助。
4.购房补助。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后在嘉峪关市购买首套住房的,按正高级专家18万元、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人员12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公费师范生8万元、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5万元的标准,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同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的,单笔贷款额度享受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80万元的贷款额度。
5.人才公寓。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免租“拎包入住”由市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正高级专家、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人员免租入住期限为8年,“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公费师范生免租入住期限为6年,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免租入住期限为4年。
6.租房补助。在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无法满足需求时,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正高级专家2500元/月、博士和副高级职称人员2000元/月、“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公费师范生1200元/月、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800元/月。
7.继续教育。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工作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按学费总额的70%予以补助。
8.项目扶持。引进人才申报市级人才项目、科技项目优先予以支持,申报成功后根据项目情况给予5—5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拥有重大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团队)来本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转化资金扶持。
9.家属子女安置。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亲属落户随迁随落;配偶工作安置采取“对口对应”的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妥善安排;父母在本市落户定居的,按照《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享受家庭保洁、生活护理、爱心午餐等居家养老服务。
10.其他优惠政策及实施细节,按《嘉峪关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报名系统登录、报考条件咨询等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岗位需求表中对应的单位联系人沟通解决。
(二)资格初审结果及面试考核(含综合能力测试、试讲)、体检的时间地点,由市委组织部(教师岗位由市教育局)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及时关注“雄关党建”微信公众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空缺的,按同一岗位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无人报名的岗位、无递补对象的岗位,引进计划予以取消。
(四)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引进资格。
(五)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享受各项政策待遇。引进人员在嘉峪关市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5年内有辞职、调离等意愿的,由本人提前1个月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收回发放的各类补助资金后,办理解聘手续。
(六)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在人才引进或招聘程序启动时,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或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嘉峪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37—6328706
市 人 社 局:0937—6789787
市 教 育 局:0937—6225900
市卫生健康委:0937—626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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