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招聘专职辅警60人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边境管理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职辅警身份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是根据边境管控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用,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
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60名(限男性),聘用人员将分配至龙陵边境管理大队各边境检查站、派出所,协助从事边境地区治安管控工作。
三、薪酬待遇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薪资待遇按照云南省关于边境专职辅警招录相关政策执行。由基础工资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团体意外伤害险)构成。单位统一缴纳社保,统一保障食宿,统一配发辅警制服,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全额工资80%计发,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应聘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4年2月28日至2006年2月28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6.在编在岗或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报名边境管控专职辅警的,需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名的证明。
7.面向全国招聘,户籍不限。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聘用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特长(如:外语、文秘、厨师、医护、通信、美术、摄影、体育等)的人员。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高学历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精神病史,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纹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10.现役军人。
11.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12.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3.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提前进行电话预约。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视报名人数情况适当调整。
(二)报名地点
隆阳报名点:隆阳区白纸房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联系人李警官,报名咨询电话13529544230;
腾冲报名点:腾冲市华严路腾冲边境管理大队,联系人赵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875-2868307、17869100189;
龙陵报名点:龙陵县龙山镇财富中心对面龙陵边境管理大队,联系人王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875-2868507。
(三)招聘相关信息查询
详情请关注“保山边境管理”微信公众号。
(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保山边境管理支队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报名表》《保山边境管理支队公开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诚信承诺书》《同意报名证明》,签字确认,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士兵(官)退出现役证件、专业资质等级证书、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扫描为电子版,材料打包为:姓名+专职辅警报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邮箱957734672@qq.com。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上述纸质材料交至各报名点。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按照招录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相关证件材料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审查结果将以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3月24日前未接到通知的人员,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六、政审和体检
(一)政审
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政审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按照属地原则,本人需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自行下载《保山边境管理支队招聘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政审表》,填写个人信息后到户籍地派出所政审,原件于3月22日前提供给保山边境管理支队。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七、考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民警基础体能标准》开展测试,包括:体型BMI、男子1000米跑、平板支撑、仰卧卷腹。体能测试由支队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面试。面试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支队具体负责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培训分配
体检、面试、体测、政审合格后,统一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分配至龙陵边境管理大队各边境检查站、派出所工作。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组织纪律
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保山边境管理支队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5-2868133。
监督单位:保山边境管理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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