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对优秀人才的需求,大力培养经过实践锻炼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轻干部,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24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1076名。其中,石家庄市166名,承德市60名,张家口市90名,秦皇岛市70名,唐山市120名,廊坊市80名,保定市138名,沧州市70名,衡水市50名,邢台市70名,邯郸市132名,定州市20名,辛集市8名,雄安新区2名。各地选拔计划中男女各占50%。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此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培训定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9:00至2月26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27日17:00。考生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查询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
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08508、83824748。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退费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在报名系统中“减免申请”模块提交审核材料→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核对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格式为JPG或PNG,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报名截止前上传。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3月11日9:00至3月16日9:3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各职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截至2月27日17:00,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的,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若该职位选调计划核减为0,报考该职位人员可于2月28日12:00-18:00,按以上程序重新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为3月16日,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报考各设区市选调生的考生在所报考的设区市进行笔试,报考定州市、辛集市选调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区进行笔试,报考雄安新区选调生的考生在保定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场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四)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统筹各职位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各职位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笔试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月10日前,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
4月12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含雄安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下同)负责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携带需要审核的材料和证件等参加面试资格审核,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核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
特别提示: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件:
其中,河北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还需要注意: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生选拔工作始终。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适用有关政策规定而影响考生资格认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党员身份、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等存疑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选拔条件,取消面试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五)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各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列入签订就业协议名单范围考生,须于规定时限内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各市委组织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市委组织部签署就业协议书),请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考生进入体检、考察;凡在规定时限不能提供三方协议或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选调,空缺职位由招录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签约考生须恪守诚信精神、自觉履责践约,未经省委组织部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协议。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各市委组织部认真审核选调生档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档案重要信息涂改造假的,一律取消录用。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可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签约、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分别组织。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选调生录用名单确定后,有关高校或单位要将其档案寄送到其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封面上注明“选调生档案”字样)。
四、选调政策
河北省高度重视选调生工作,将其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要举措,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的战略之举,不断完善政策、改进举措、强化培养,使选调生成为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对选调生设置6年重点培养期(含试用期),培养期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重点管理、跟踪培养,符合条件的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交流轮岗、遴选调动、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重点关注。
其他注意事项:
附件:1. 河北省2024年选调生职位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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