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贵安新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教师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安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安新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贵安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安新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43名,具体情况详见《贵安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心理条件。
4.招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具有报考相应学科学段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6.具备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7.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学工作经历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
8.近五年(2019年1月24日及以后)曾获得过相应学科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省级、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三等奖及以上或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具有中小学系列报考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9.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24日及以前出生)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10.具有中小学系列报考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11.具有中小学系列报考学科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级、省级特级教师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12.具有中小学系列报考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受学历专业和学位要求限制
1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场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的,需在《贵安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现工作单位”处填写“无”。
14.留学归国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15.各岗位专业参照《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考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专业相近意见材料)。考生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16.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1月24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9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9年报考公务员,2020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9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4年1月24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有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限未满的;截止2023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13.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请考生携带好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
地点:贵州贵安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贵安新区百马大道与贵安互通交叉口东)
(三)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贵安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岗位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学科学段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7.近五年(2019年1月25日及之后)以来获得要求奖项证明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照片4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9.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印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委托他人代报名的人员,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由委托人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双方手印,注明双方身份证号、委托人报考岗位及相关信息、委托办理事项及承担相应后果)、双方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参加报名。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通过后需当场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建议保存至手机,需与提交纸质照片一致)。
2.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简章、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务网”(以下简称:贵安新区官网)“http://www.gaxq.gov.cn/”进行公布。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贵安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月28日0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5.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安新区官网”进行公布。
6.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合格名单由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核准后,在“贵安新区官网”进行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2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准考证》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进行现场领取。领取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贵安新区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若因未关注或未查看造成的影响由考生自行承担。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或试教)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笔试成绩将在“贵安新区官网”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面试(或试教)
进入面试(或试教)人员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或试教)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
面试(或试教)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或试教)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果进入面试(或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或试教)。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或试教),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聘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面试(或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或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或试教)成绩将在“贵安新区官网”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面试(或试教)成绩占60%计算。
总成绩=笔试百分制成绩×40% + 面试(或试教)成绩×60%。
笔试、面试(或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八、递补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因此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按实际成绩计算。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在“贵安新区官网”进行公布,递补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体检
体检在贵安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由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负责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面试(或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或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或试教),以新一轮面试(或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或试教)方式由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报贵安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或试教)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入职考察环节。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贵安新区官网”另行通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贵安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监督指导,由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考察组报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贵安新区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贵安新区工作的人员,须在贵安新区服务不低于3年。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安新区教师招聘办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8908328
监督举报电话:0851-889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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