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规定,民勤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16名,其中勤务辅警14名,限男性,文职辅警2名,限女性,岗位信息详见《民勤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并服从岗位调配;
4.具有武威市户籍;
5.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及明显疤痕,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或低于标准体重15%,矫正视力4.8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武威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8.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及退役士兵、公安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对报名应聘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地点:民勤县公安局办公楼612室
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至1月5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
1.《民勤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民勤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一式一份;
3.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学历的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6张;
6.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报名时现场对报名人员的身高、体型、身体外观、有无纹身及肢体功能障碍等进行初步审核。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其他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按比例计算后进入面试人员数为小数的,以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后的人数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实际情况确定面试范围。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和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以面试考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最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1.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分别测试以下项目: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评标准如下: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3″1为合格;1000米跑,所用时间≤5'0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所用时间≤14″1为合格;800米跑,所用时间≤4'5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30厘米为合格。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由民勤县公安局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家庭背景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民勤公安微信平台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未满一年,主动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续聘。
五、管理及待遇
1.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辅警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2.管理培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3.薪酬待遇。辅警薪酬待遇及社会保险依据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武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武公发〔2022〕6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声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935-5823029(民勤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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