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2024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8人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和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实际,现就庆阳市2024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8人,其中庆阳第一中学5人,庆阳第六中学15人,庆阳第七中学7人,陇东学院附属中学4人,庆阳第五中学6人,庆阳市庆化学校11人。
二、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人员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要求专业所属大类与报考岗位专业所属大类一致,硕士研究生本科学段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研究生学段所学专业要求与本科学段专业大类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院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庆阳市2024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本科生年龄须在26周岁以下(1997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已在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庆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确定拟引进人选、签订协议、资格复审及政治考察、体检、公示、备案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14日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阳市教育局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月4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网址https://f.wps.cn/g/MsFmkDBT/或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4)进行报名,报名时根据招聘条件只选择岗位名称,不选择招聘单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提交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成立市直学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情况现场反馈,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待定,在庆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资料:
1.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庆阳市2024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已就业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已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需经主管部门加注意见)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2.2024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庆阳市2024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就业推荐表(格式不限,按照本校统一制定的学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的,可先报名参加面试,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测评
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庆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待定,在庆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面试办法参照《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甘教厅〔2013〕73号),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要素为仪表仪态、口语表达、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理解,试讲评价要素为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素养。面试教材详见附件3。
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面试题目共3道,由应聘同岗位面试人员抽签第1号考生现场随机抽取确定1道,同岗位面试人员使用同一试题进行面试。备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备课所需教材、纸笔统一提供,面试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同一学科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分数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引进人选
面试测评结束后,对照考生学历及报考的学科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当同一学科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加试办法由市直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签订协议
在确定的拟引进人选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引进人员自愿选择意向单位和岗位。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庆阳市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意向性就业协议》,自愿放弃引进资格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拟引进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普通话证书)到市教育局人事科(411室)报到,已就业或已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人员报到时还须提供原单位辞职批复或解除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原件。市教育局对拟引进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主要审阅拟引进人员人事(学籍)档案和查询拟引进人员违纪违法、个人征信记录等信息)。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者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合格者,由庆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于2024年8月初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者提请庆阳市教育局党组会议审定后于2024年8月中旬在庆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4年8月下旬按有关程序报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内不得调离。
五、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条件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市任教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3.“双一流”大学,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签约任教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六、有关事项
1.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直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庆阳市教育局
0934-8680263
监督电话:
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4-8680257
面授课程 网络课程
热门信息